园艺系关于加强教研室活动的有关制度     为了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和园艺系学科专业建设,促进教学改革适应社会行业发展对专业的理论和技能的要求,提高教学质量,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,急需加强教学研究活动,以更好地发挥教研室在教学中的作用。特作如下规定;

1.时间保证:每周二、四下午除学院及系例行会议和集体活动外,一律定为教研室活动时间。

2.管理保证:每次教研室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,每个教研室制定一名系领导负责协助,并参加活动,每次活动均要进行认真严格考勤和纪录,由本人签到,考勤结果系里要定期进行检查登统,纳入系例会和活动考勤,并于评先评优及年终奖励挂钩。

3.内容保证:每次活动教研室主任要与制定的系领导商定教研室活动内容,如专业教学计划、专业课程设置、实践教学、教学技巧、学习文件、教学改革、专业设置、创收、评课等,内容不限,形式多样,紧密结合学院及园艺系专业实际开展活动,并对活动内容及效果进行认真纪录,作为基础档案。


园艺系
2004年1月13


园艺系召开“爱与感恩”主题班会